中新社廣州1月14日電 (程景偉)廣東省環保廳總工程師陳銑成14日在廣州稱,去年珠三角區域環境空氣質量達標274天、達標率超過75%,PM2.5濃度年均值達47微克/立方米,區域內9座城市則在38—55微克/立方米之間,均超過國家新空氣質量標準規定的PM2.5濃度年均限值35微克/立方米。
  陳銑成在當天的廣東省政府十件民生實事新聞發佈會上表示,若按舊標準評價,去年廣東空氣質量總體良好,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均達標,其中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濃度年均值分別為19微克/立方米和30微克/立方米、達到國家一級標準,PM10濃度年均值為60微克/立方米、達到國家二級標準。
  “要實現新標準下的空氣質量全面達標,廣東還有一定距離,主要影響指標是PM2.5和臭氧”,陳銑成稱,事實上,從國家層面到廣東地方都非常重視空氣污染治理。
  去年以來,身為中國經濟大省的廣東進一步加大治霾力度。廣東與環保部簽署《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》,廣東省政府印發實施《廣東省“十二五”後半期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行動計劃》和第二階段《廣東省珠江三角洲清潔空氣行動計劃》。近期廣東省政府又原則通過《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》。
  廣東省環保廳表示,去年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共111個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全部納入國家空氣監測網,併發布PM2.5等實時監測數據和灰霾等空氣質量預報,提前兩年完成國家下達任務。
  此外,2013年廣東共完成工業鍋爐、揮發性有機物等3092項大氣污染治理任務,超額完成民生實事項目任務;廣州、深圳、珠海、東莞等市實現黃標車區域限行電子執法;全省已全面供應第四階段新標準車用成品油。
  陳銑成稱,廣東將著力推進實施改善空氣質量措施,包括嚴格控制尾氣排放,強化源頭控制;優化產業佈局,強化淘汰落後產能,調整能源結構;完善協調預警機制、法律標準體系和監管考核。(完)  (原標題:2013年珠三角9市PM2.5濃度年均值全部超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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